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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高华平教授来我院作学术讲座:墨子对先秦诸子思想的吸收与扬弃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6-10-31

本网讯(通讯员 丁昕怡) 10月27日下午,暨南大学文学院高华平教授应邀做客成人视频 ,在振华楼成人视频 B214报告厅作了题为“墨子对先秦诸子思想的吸收与扬弃”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成人视频 黄燕强副教授主持,成人视频 副院长、中哲教研室副教授廖璨璨,国学院副院长、中哲教研室副教授肖航以及中哲教研室沈庭、刘沁二位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高教授首先阐明了研究先秦诸子的意义。他认为先秦诸子学最具原创性,是代表中国学术思想特色的“为治之学”,是“内圣外王”之学。其中“内圣”并不限于儒家道德心性修养,而是兼摄身心的“治身之学”,正如《吕氏春秋》所言“治身与治国,一理之术也”。在考察墨子生卒年时,高教授通过对文献史料的考证推断,认为墨子与鲁阳文君年龄相当。而鲁阳文君又与太子健之子白公年龄相近,故可推知墨子的年纪,由此推定墨子约生于公元前525年至前520年之间。考据墨子的生卒年这对探究孔墨关系意义重大,而考据离不开对历史的研究,强调对历史学方法的运用。

在阐述墨家思想的特质时,高教授首先对《汉书·艺文志》“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的说法提出商榷。此外,《艺文志》以“养三老五更”释兼爱、以“宗祀严父”释右鬼、以“顺四时而行”释非命等,均未得其实。他强调,墨家思想最根本的特点在于其鲜明的宗教性,这在中国思想史上独树一帜。墨子所讲的“天”是有意志的至上神,强调尊天。在“尊天”之外又讲“明鬼”,则与尚同思想密切相关:尚同是层层上同、最终上同于天的结构,百姓难以直接面对天,鬼神便成为百姓所能感知的“天”。兼爱、非攻、尚贤、节用、非乐等主张,都可以归结为天“爱民利民”的意志。尤其是“非命”,以往多被解释为唯物主义的表现,实则墨子将一切归于天志,而“命”是来源不明的盲目的异己力量,与具有一神论潜质的天志观念相冲突,故须加以否定。在高教授看来,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宗教思想相对薄弱,墨家的宗教性及其科技、逻辑成分,恰为中西文明互鉴提供了共同话题。

在讲座的核心部分,高教授详细阐述了墨子对先秦诸子思想的吸收与扬弃。首先是对儒家的吸收与批评。高教授认为,在人性论上,墨子吸收了孔子重视现实欲望的一面(“饥欲食,寒欲暖”),而非思孟学派一路;墨子的兼爱与孔子的“泛爱众”、墨家尚贤与儒家尚贤亦有渊源;同时,墨子对儒家的礼乐、厚葬等多有激烈批评,“儒墨之是非”或自此开始。就道家而言,《淮南子·氾论训》载墨子之所立“而杨子非之”,可见百家争鸣是相互的批评与反批评。墨子对道家亦有吸收:墨家“贵俭”与《老子》“三宝”之“俭”相通;兼爱可视为道家天道无私观念的自然延伸。高教授还补充了墨子对阴阳家、名家和法家的态度。他指出,墨子对阴阳家的“五行”有所吸收,但也批判其拘泥;在名家方面,墨子时代名辩之风已形,墨家后学更发展出了严密的逻辑学(名学);在法家方面,墨家推崇“天法”(自然法),主张一切依照天的法则,这与法家以刑罚为核心的“人为法”形成鲜明对比。结论指出,墨子对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皆既有吸收也有扬弃,必须对其进行综合研究。

在与谈环节,主持人黄燕强副教授指出,高教授从史料考证出发处理哲学问题,在“可信”与“可爱”之间取得了平衡,并提出宗教的启示真理与逻辑的客观真理如何在墨子思想中融会贯通的问题。沈庭副教授、肖航副教授认为,“百家争鸣”“百家之学”更能呈现思想家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动关系,并分别就墨子与后世道教的关系、墨家规矩尺度思想与法家的异同作了补充。刘沁副教授引述张祥龙先生的观点,就墨家与西方概念哲学对话的潜能及其式微的原因提问。高教授回应指出,他赞同使用“百家”的说法,认为“百家”体现了学术地位平等的态度。关于宗教性与逻辑性的关系,他指出二者并不矛盾,宗教首先承认世界存在绝对的规则并据此展开探求,因而宗教性与逻辑性并不矛盾,在墨子思想中可以统一。

在交流环节,同学们围绕马王堆帛书《十问》所见治身与治国的关联、萧萐父先生以荀子为先秦哲学总结的史观等问题踊跃提问。高教授回应指出,诸子常借古代圣王建构学说,墨家“背周道而用夏政”,尤其推崇禹;战国中后期各家都有综合总结的趋势,并非荀子一家。他还勉励同学们以问题为导向,走出学科舒适区,沉下心来做扎实的学问。

讲座最后,黄燕强副教授代表主办方及现场师生向高教授致以诚挚谢意。讲座在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编辑:邓莉萍  审稿:黄燕强  终审: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