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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华 : 文化育人的科学内涵、生成机理与体系建构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6-04-15

【摘 要】文化育人的科学内涵是以一定的思想文化资源为依托,以社会所倡导的主流价值为引导,通过文化教育、文化熏陶等方式,实现人的精神成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践活动。文化育人的生成源于人的文化主体性,只有确立文化主体性,才能实现“人化”与“化人”的有机统一。文化育人的实现涉及文化的价值引领、认同内化、互构生成与实践创新等环节。文化育人的真正实现离不开其运行体系的建构。要基于整体性思维框架建构文化育人的体系,形成基于文化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的运行机制,建立“课程-实践-环境”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推动文化育人深度融入教育全过程、贯穿社会各方面,为文化强国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培育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

【关键词】文化育人、生成机理、体系建构、协同育人、文化强国

作者简介:李建华,哲学博士,成人视频 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和领域:伦理学基础理论、道德心理学、政治伦理学、中国传统伦理思想。

文章来源: 《江苏社会科学》2026年第2期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重视文化育人,因为文化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文化的主体是人,文化建设的目标也是人。文化既是塑造我们的外在力量,又是我们自我创造的产物。由于人与文化的这种互构性,我们必须思考,人如何在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中成为新的自己,文化如何通过育人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软实力。文化育人,正是要在这种“被给定”与“自我创造”的张力中,达到提升人的思想境界、提振人的精神状态、提高人的文化修养的目的。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更要让这种文化活化为每个生命的精神底色,进而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文化育人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既是提升国民精神素养、建构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凝聚社会价值共识、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路径。


一、文化育人的科学内涵

从一般意义上说,文化育人就是以一定的思想文化资源为依托,以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为引导,通过文化教育、文化熏陶等方式实现人的精神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实践活动。

“文化育人”作为中国本土生成的概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热”,由此,文化育人的作用与内涵被社会各界积极探讨。袁贵仁认为:“所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说到底都是文化育人。”党的十八大提出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文化育人自然是其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大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党的二十大提出“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任务,把育新人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重视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

把握文化育人的科学内涵,必须先明白文化是什么。关于文化的定义,殷海光在《中国文化的展望》一书中基于6组、47种定义提出文化的6个要义:文化是全部实有的文化、文化包括层进中的各层、文化包含“文明人”的文化与“野蛮人”的文化、文化总是在变化中、价值观念是文化的必要条件、文化与文化价值都是相对的。显然,文化有多种定义、多个要义,但“文化”是“人化”的结果、文化内含“化人”的意蕴,已经成为学术共识。

 在古代汉语文献中,“文化”的核心指向以文德教化人、以礼乐典章涵养人心与治理国家。“文”最初指纹理、文饰,后被引申为礼乐制度、诗书典籍、礼仪规范等人文秩序。《周易·贲卦·彖传》言“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是对“文化”意涵最贴近的表述。“人文”即人类社会的礼乐教化、典章制度,是“文化”的核心载体。“化”强调潜移默化的熏陶与转化,而非强制约束。《说文解字》释“化,教行也”,突出教化的践行过程。在先秦学说中,儒家尤为推崇“化”的作用:孔子提出“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主张以道德礼仪教化百姓;孟子言“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将教化视为凝聚民心的根本。可见,在中国古代思想家看来,文化本身就包含了“育人”的宗旨和路径,文化与育人是密不可分的,文化是为了育人,育人离不开文化。这种以文育人、以礼化俗的思路,构成中国传统文化观的基本路径,其核心是通过人文精神的浸润实现个体的修身养性和社会的和谐有序。张岱年把中国文化精神概括为刚健有为、和与中、崇德利用、天人协调,并把刚健有为作为人生总则和中国文化精神的思想纲领,揭示了文化与育人的同构性。

 在西方,英国人类学家E.B.泰勒于1871年在其名著《原始文化》中提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具有的其它一切能力和习惯”。《不列颠百科全书》把文化定义为“人类知识、信仰和行为的整体”,认为文化包括“语言、思想、信仰、风俗习惯、禁忌、法规、制度、工具、技术、艺术品、礼仪、仪式及其他有关成分”。这表明,文化就是人化,是人类认识与行为的集合。一种文化“或多或少有一种思想与行为的一致模式”,这种模式不可轻视,是化人的基础或前提。亨廷顿关心文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他认为,影响社会发展的文化一般指“一个社会中的价值观、态度、信念、取向以及人们普遍持有的见解”。亨廷顿关于文化(特别是价值观)影响社会发展的思路蕴含对文化育人内涵的理解。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某些文化一旦成为社会心理、民族心理,就很难有大的变化,这部分文化塑造了文化的深层结构。深层结构是相对于表层结构而言的,“是指一个文化不曾变动的层次”,“这就是说心理文化现象一经形成,就有难于变化的‘因子’”。所以,当我们讲文化育人时,这里的文化一定是某个民族或国家在历史的长河和当代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特定文化传统、文化模式和文化心理,其核心是文化价值观。

基于文化的本义可知,文化育人是一体两面的,根植于人与文化的互构关系,是人的本质与文化功能辩证统一的体现。“文化是人的文化,人是文化的人。人在创造文化的同时也创造了自己,文化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人的问题。”文化不是外在于人的“客体”,也不是可以随意取用的“工具”,而是人存在的本质规定性。我们总是活在文化之中,文化构成我们理解世界、理解自我的基本视域。在这个意义上,文化育人不是将某种外在的东西灌输给人,而是唤醒人对其存在境遇的自觉,并在这种自觉中展开创造性的回应。人并非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存在,而是被文化塑造并通过创造文化确证自身本质的文化存在。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文化正是社会关系的精神纽带与价值载体,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动物以本能适应自然,人则通过创造文化、践行文化改造自然、建构社会、发展自我。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器物制造到现代社会的价值理念、制度规范,文化始终是人的精神家园与生存依据,人在文化的浸润中获得身份认同、价值指引与意义支撑。

毫无疑问,文化育人关乎人的生成这个根本性问题。我们说的“以文化人”,不是指对人进行外在塑造,而是指人通过文化实践成为“更好的自己”的过程。这种过程包含双重含义:一方面,人必须学习文化知识、受文化环境熏陶、认同共同价值观,才能进入生活共同体;另一方面,人必须基于现有文化资源进行创新,才能在共同体生活中留下自己的文化信息。这就是人与文化的辩证法。在这样的“人化”与“化人”相一致的本体论框架下,文化育人的当代使命就是要在快速变化与多元共存的世界中,为人提供一个可以安放身心的精神家园。人在文化中既可以找到“我”的真实存在,又可以体会“我们”在一起的真实意义。正是基于人是文化的存在这一前提,文化育人在新时代的要义非常明确,就是通过文化的滋养与引领实现人的精神成长与全面发展,培育具有文化自信、文化自觉与文化创造能力的时代新人,因为“文化强国之‘强’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文化修养上”。

当然,人不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就人的个体发展而言,文化育人是人的文化主体性建构的过程。文化主体性指个体和民族在文化实践中自主认知、自觉认同与主动创造的能力,是个体和民族摆脱文化被动接受者身份、成为文化主动建构者的核心标志。人既是文化的产物,也是文化的创造者。对于个体而言,文化是一种集体记忆。“集体通过决定其成员的记忆的方式来获得并保有其记忆;个体只有在他所属的集体中通过与其他成员的交往才有可能获得属于自己的记忆并进行回忆。”我们在获得与保存文化记忆的过程中会遗忘一些文化,所以,文化育人并非文化的自然演化,而是存在文化选择问题。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就必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然,这种主体性建构并非抽象的文化知识灌输和简单的文化环境影响,而需要具体的文化实践。通过文化实践,我们可以在文化习得中辨析精神内核,在文化体验中确立身份认同,在文化反思中实现精神充盈,成为精神富足、人格完整、兼具民族情怀与世界视野的文化新人。这种主体性的建构,不仅是个体发展的内在需求,更是文化得以传承创新、社会得以凝聚进步的核心动力。

从社会发展维度看,文化育人是社会价值共识的凝聚与践行。“价值观念在一定社会的文化中是起中轴作用的,文化的影响力首先是价值观念的影响力。”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其推进需要强大的精神凝聚力和价值感召力。文化育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培养什么样的价值观”同“培养什么样的人”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这就意味着,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过程中,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过程,引导个体真正认同主流文化的价值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追求与行为准则。“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达到‘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程度。”只有通过具体、生动的生活实践增强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催生其内化机制,才能消解社会转型期价值多元带来的认知困惑,凝心聚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持久精神动力。同时,文化育人可以通过培育个体文化素养与文明素养,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让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精神内核深入人心,实现文化育人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

 从文化传承创新的维度看,文化育人是文化生命体的赓续与创生。文化作为人类创造的“第二自然”,其传承发展离不开代际文化传递,而教育是文化传递的核心载体。文化传承的深刻学理在于文化本身的连续性和创新性:连续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文化必然走自己的发展道路;创新性决定了中华文化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的进取精神,“决定了中华民族不惧新挑战、勇于接受新事物的无畏品格”。人始终身处特定文化传统的“前理解”之中,但传统并非僵死的过去,而是向未来开放的流动视域,传承不是对文化原本形态的机械复刻,而是主体以自身视域与传统视域对话、交融的过程。传统通过主体的理解被不断激活、重构,而主体在理解传统中完成自我的文化建构,文化因此在世代的视域融合中保持生命力。传承的本质是传统与现代的相互照亮,是人类在历史连续性中实现的文化自我理解与自我超越。文化育人不仅承担着传承中华文明的使命,而且肩负着激发个体文化创新活力的时代任务。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对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具有特别的意义,而文化创新创造的前提条件在于个体文化素养的提升。可见,文化育人的个体意义在于引导个体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理解、践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个体从文化接受者转变为文化创造者,真正实现文化的代际传承与时代创新。这种传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让中华文化在与个体生命的互动中生生不息,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注入内生动力。


二、文化育人的生成机理

文化育人是什么的问题,是一体两面的,意味着人是文化的创造者和文化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统一;而文化何以育人的问题,是文化作用于人的机理问题,关涉文化价值如何传承、主体如何“成人”等。可见,文化育人是一个隐性生成的过程,有其内在生成机理,这种生成机理首先是通过“符号互动”实现的。文化哲学家卡西尔认为:“对于理解人类文化生活形式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来说,理性是很不充分的名称。但是,所有这些文化形式都是符号形式。因此,我们应当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animal symbolicum)来取代把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指明人的独特之处,也才能理解对人开放的新路——通向文化之路。”由此可见,人类文化生活需要经由语言、神话、艺术、科学等符号体系实现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与建构。在文化育人的实践中,这些符号互动体现为多层次的对话关系。例如,我们与经典对话,可与前代思想智慧相遇;我们与传统对话,可明晰自身文化之根源;我们与异质文化对话,可在差异中反观与确立自我。这些不同视角、不同层面的对话,均意味着不同思想文化观念的交融互鉴有助于产生新的文化意识。当然,有效的文化对话并不是单向的接受或拒斥,而是在理解他者思想意识的过程中,不断拓展主体的认知边界,形成开放的思想空间,接纳新的文化观念。因此,文化育人不是提供标准答案,而是营造高质量的文化对话空间。这种文化对话(包括跨文化对话)之所以可能,主要是因为文化的“通性”。“通性”是文化心理学的专门术语,指不同文化之间的一致观念存在一个真理性的基础,这个基础是被普遍认可的,具有互通性、共享性、增值性、通用性、可传播性、开放性等特征。特别是文化通性中的增值性,预示着在不同文化沟通与对话中,各方的文化会获得增值,这是文化育人本身的价值超过文化本身的价值之奥秘所在。

但文化育人的生成过程往往伴随批判性转化。每个人对文化的接受与认同,大都基于批判的演绎性理解。因此,文化育人不能仅仅停留于文化塑造,而是要树立文化主体性,引导个体进行鉴别、批判与选择。这意味着,文化育人不仅要培育深入传统文化内部逻辑的理解能力,也要培育对传统文化局限的审视能力,更要培育对传统文化的超越能力。这三种能力有机结合在一起,就形成文化批判力。当然,这种批判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否定,而是一个扬弃的辩证过程。这种批判不是为批判而批判,而是为了更负责任地继承、更富创造性地发展。正是在这种批判性的转化中,人从文化的接受者成长为文化的创造者。所以,要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的文化,真正实现文化育人,就要鼓励这种健康的批判性思维。

文化育人的深层逻辑是身份建构。对我们是谁这个根本性问题的解答,离不开文化参与。文化哲学家怀特认为,人类行为无非由两类因素构成,其一是生物的因素,其二是文化的因素,而人的身份建构只能通过文化的途径。这是因为“文化是通过社会继承机制而流传,在这个意义上文化是超生物学的;文化独立于任何个体并从外部作用于个体,在这个意义上,文化是超机体的”,“个体所生存其内的文化包围着他并制约着他的行为”。人们在自己的文化环境中,通过共享的语言、共同的历史记忆、相似的审美趣味、一致的价值追求,找到同类并确认自己的归属。但同时,当代社会的流动性也在不断挑战固定的身份边界,我们可能是多个文化共同体的成员,在不同的情境中有不同的身份认同。在文化多元和生活共同体重叠的背景下,特别需要讲究文化育人的艺术,即要善于帮助人们在多重身份的张力中找到适当的整合方式,把扎根特定的文化传统与跨文化理解有机结合,把清晰的文化自觉与尊重他者的文化选择有机结合。显然,任何一种文化身份都不是现成的标签,而是在文化实践中不断建构和修正的。因为文化从来都是一种系统性生成机制,“我们必须在交流群体和系统的层次上去寻找文化,而不是在个人的层次上去寻求文化”,是文化造就了我们,我们每个人都在系统性的文化中发现、发展自己。

基于文化育人的生成原理可知,文化育人的有效运行是多要素相互作用、多环节循序推进的动态过程,其内在机理根植于文化与人的互构关系,以文化的浸润、内化、转化为核心环节,实现文化对人的精神塑造与价值引领,体现为价值引领、认同内化、互构生成与实践创新四大机理的有机统一。

 1. 价值引领机理是文化育人的内核,其本质是文化蕴含的价值内核通过符号传递、意义阐释与实践内化,实现对个体精神世界的引导与塑造,是文化“化人”功能的核心运行逻辑。要让价值引领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把握文化的主体性。文化始终处于变化之中,既承载历史积淀,也呈现多元形态。我们应当从中辨识那些体现人类共同精神、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价值内核,同时警惕并剔除其中违背人文精神的内容。这正如文化生命的净化与生长。价值引领不能只停留在理念层面,而要落实到个体。每个人都应通过接触文化符号、参与文化实践,逐渐理解价值的深层意义。个体只有与这些价值建立内在联结,才能形成真正的文化自觉。这正是文化育人所追求的境界。因此,价值引领的核心在于文化与个体的相互滋养,文化因个体的认同得以延续,个体因文化的浸润获得精神提升。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下,价值引领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文化育人全过程。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也确保文化育人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行。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多元现实中守住文化根脉,并拓展个体的精神视野。与此同时,我们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文化育人的文化批判法宝与文化建构方法,引导人们批判地审视传统文化的阶级性与历史性,甄别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指导人们立足社会实践,发展具有人民性、时代性的先进文化。在文化育人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文化选择与传承指明方向,引导人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讲辩证、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精华,传承革命文化的红色基因,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摒弃落后腐朽的文化糟粕;二是为个体文化认知提供科学指引,帮助人们理解文化发展规律,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核心要义;三是坚持以“两个结合”为价值引领,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涵,让文化育人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彰显思想引领力。

2. 认同内化机理是文化育人实现精神塑造的核心环节,其要旨是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文化主体性的建构需要以文化认同内化为基础,而文化认同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个体在文化接触、理解、体验中逐步形成的心理过程,呈现从文化感知到文化理解再到文化信奉的递进特征。①文化感知是内化的起点,而个体文化感知始于日常生活中的语言、习俗、艺术等文化符号,这些符号通过感官刺激进入认知系统,使人形成对文化的感性认知。这些认知是生动而具体的,往往为文化认同提供最坚实的生活基础,这是我们常常通过文艺作品、博物馆、展览会等形式传播文化的主要原因。②文化理解是内化的关键,是个体在理性参与下对文化的历史渊源、精神内核、时代价值进行的深度阐释。例如,我们可以通过系统的文化教育与阐释,引导个体把握中华文化的传承脉络,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在关联,以实现对文化的理性认知。③文化信奉是内化的终点,是个体将文化价值理念内化为自身信念、外化为行为准则的阶段,标志着文化认同的真正形成。文化认同一旦形成,就意味着个体对文化的认同超越理性认知层面,内化为一种情感归属感与精神依赖感,成为指导其行为的价值准则。我们之所以把青少年作为文化育人的重点对象,是因为在青少年阶段个体价值观尚未定型,具有较强的情境敏感性,我们要通过潜移默化的浸润,让文化认同在青少年个体心中生根发芽。

 3. 互构生成机理体现了文化育人“化人”与“人化”辩证统一的本质特征,是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促进人民文化创造的高度统一。“化人”与“人化”并非孤立过程,而是同一文化实践的两个方面,共同构成文化育人的动态循环。①“化人”是文化对人的塑造,是文化通过教育实践影响个体的学习、生活与成长发展,通过文化浸润与引领提升人的生存品质与发展境界,塑造人的文化品格与精神风貌。从文化哲学视角看,“化人”是文化的本体功能,《周易》所言“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正是对这一功能的经典阐释。“化人”的核心是让文化成为人的精神滋养,推动个体从自然生命向社会生命、精神生命跨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②“人化”是人的文化创造,是个体在接受文化塑造的同时,通过实践活动对文化进行改造、创新与发展,将自身智慧与创造融入文化,赋予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人化”的核心是让个体成为文化创造者,推动文化与时俱进。在文化育人实践中,只有通过“化人”,即以文化塑造提升人的文化素养与创造能力,才能实现有效的“人化”;只有通过“人化”,即以人的创造力推动文化创新,才能为“化人”提供更丰富的载体与内容。“人化”与“化人”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构成动态循环,实现人与文化的协同发展,实现中国传统文化中宏观层面上的“循天道”与“尚人文”的统一,以及微观层面上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精神境界。在社会文化进化的研究中,关于文化进化存在三种被普遍认可的假设:第一,社会进化是社会生活分化和复杂性增加的过程;第二,不管社会生活如何复杂,人们的基本心理活动都由一些简单的规则组成,这些规则具有心理一致性;第三,在人类心理的一致性中存在某种抽象意义上的人类精神单元,这些精神单元就是人与文化互构机理运行的产物。

4. 实践创新机理体现了文化育人的实践性与时代性,其目的是立足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文化创新。“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创造。”文化育人并非脱离实践的纸上谈兵,而是扎根新时代伟大实践的教育活动,致力引导个体将文化认知转化为文化实践,在实践中实现文化传承与创新。实践创新机理包含文化实践转化与文化创新生成两个环节。①文化实践转化,是将个体文化认知与认同转化为具体实践行为的过程。在文化育人过程中,实践转化路径是多样的,也是具体的,其最大特点就是亲身感受与深刻体验。例如:通过参与非遗传承活动,在技艺传承中感受传统文化魅力;通过投身红色文化传播,在革命故事宣讲中传承红色基因;通过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在服务群众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等。这些实践活动让文化融入个体日常生活,助力实现从“内化于心”到“外化于行”的转化。②文化创新生成,是在实践基础上引导个体结合新时代要求,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对现实问题进行文化层面的思考与解答,推动文化的时代性创新。创新生成的核心是激发个体文化创造活力,让个体从文化传承者转变为创新者。特别是在数字化、智能化背景下,文化创新形式更加多元,个体可通过数字技术开发文化产品,通过新媒体传播文化理念,通过跨界融合推动文化创新。实践创新机理表明,文化育人必须立足新时代实践,从实践中提炼素材,实现从实践到创新的升华。


三、文化育人的体系构建

“文化育人是大全世界在小我存在中的呈现,是小我存在在大全世界中的生成。”面对当下社会的高度分化、多元竞争和技术的加速冲击,文化育人如何真正有效实现?荷兰著名文化哲学家皮尔森认为,文化不是名词,而是动词,“广义的文化是人类的动态的活动过程”,而文化战略是人的生存战略。从文化战略上看,文化育人必须遵循文化传递过程中信息流向的中心法则,即“人脑—文化—教育—生产—社会”的流动过程。因此,文化育人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自觉的体系建构:首先要建立一种整体性思维框架,其次要基于文化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建立健全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一,建立文化育人的整体性思维框架,必须重建整体性视野。现代社会的专业分工带来了效率,也带来了文化碎片化的危险:文化本身的整体性被破坏,如教育被简化为知识传授,文化被窄化为娱乐消费,育人与生活相分离。人的成长是一个整体性过程,理性与情感、知识与德行、个体与社会、传统与现代,应相互滋养,而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有利于重建这一整体性过程。这意味着,在实践层面,我们要打破部门壁垒:文化部门不应只关心文化活动,教育部门不应只关注考试成绩,宣传部门不应只负责政策宣讲……所有人都要意识到自己本质上是文化育人者。我们对育人生态的建构,要让课堂教学延伸至社区实践,让经典阅读连接当下问题,让艺术体验回应生命困惑。这种整合不是机械的叠加,而是有机的联结,每一次学习、每一次体验、每一次相遇,都应指向那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如何成为更好的人、建设更好的社会?

 第二,建立文化育人的整体性思维框架,必须重视新的语境化创造。语境虽然不是文化育人的唯一条件,却是重要条件之一,任何有效的文化育人,都必须深深植根于具体的生活语境。城市与乡村、东部与西部、不同年龄段、不同社群背景,其文化语境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有不同的育人策略。例如,在乡村,文化育人可能与民俗传承、宗族文化、乡风民约、熟人伦理、乡村振兴融为一体,而在城市则可能更侧重跨文化交流、创意表达、陌生人伦理和数字素养等。但无论何种语境都应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让文化回到生活现场。非遗传承不是为了博物馆的陈列,而是为了让传统智慧活在现代生活中。经典阅读不是为了背诵,而是为了提供理解当下生活处境的视角。艺术教育不是为了培养谋生的技能,而是为了开启感受世界的更丰富方式。这种语境化创造,对文化育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文化教育工作者,不但是知识的传递者,更是文化的转译者,他们需要懂得如何将普遍性的文化资源,转化为特定群体能够理解、愿意接受、乐于参与的具体文化实践,使受教育者身临其境,进而实现文化育人。

 第三,建立文化育人的整体性思维框架,必须考虑数字化、智能化因素。数智技术表面上看只是技术工具,但实质上它正在重构我们的认知方式、交往方式乃至存在方式,这势必对文化育人产生重要影响。算法推送决定了我们看到什么和看不到什么,虚拟身份成为自我表达的重要部分,人工智能开始模糊文化产品的生产边界……传统的文化育人模式面临巨大的挑战。任何简单抵制或盲目拥抱的态度均不可取,我们必须辩证看待和合理使用数智技术。在文化育人的过程中,我们面对数智化的干预,一方面要警惕数智技术异化,不能把文化体验简化为点击和点赞,不能让碎片信息淹没深度思考,不能把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化产品视为文化生活的真相,而要有意识地为深度阅读、面对面对话、静默反思保留足够的空间。另一方面,我们不能排挤数智技术,而要善用技术,发掘其潜能,借助数智技术打破时空限制,让优质文化资源广泛可及,利用虚拟现实创造沉浸式文化体验,通过共创平台激发大众的文化创造力。“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我们要将数智素养培育纳入文化育人的框架,不仅要培育人们使用数智技术的能力,更要使人们具备批判性理解技术文化的能力。

第四,文化育人整体性思维框架的形成最终指向一种新的共同体想象。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我们面临重建生活共同体的任务。这种重建不是回到封闭的血缘或地域性共同体,而是形成基于文化认同和价值共享的生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注重文化共识、情感共鸣和思维共振,使文化育人的心理障碍逐渐减少。无论是阅读同一部经典、欣赏同一场演出,还是参与同一个社区项目,人们都可以超越个体的孤立,感受到彼此的联结与依赖。当然,这种联结不是强制的统一,而是在尊重差异基础上的和而不同。在这个过程中,文化不是划分“我们”与“他们”的界线,而是人们相互理解的桥梁。这就需要我们致力培养新的文化公民,他们既对自己的文化传统有深刻认同,又对他者文化有真诚尊重,既能享受文化权利,又能承担文化责任,既珍视共同体的归属感,又保持独立思考的勇气。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新时代文化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也为文化育人的具体实施指明了方向。有学者提出“以文化人”的层次性问题,认为国家层次、社会层次、学校层次、家庭层次和个体层次这五个层次构成文化育人的整体。还有学者认为,大文化环境对人潜移默化的影响、特定文化产品对人的直接影响和作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的文化传播,是文化育人的基本形式。这些都是对文化育人整体性的有益探索。

不过,文化育人作为以根源性文化、类属性文化提升人的精神素养和文明境界的系统性教育实践,其本质是实现“人化”与“化人”的双向互促,其内嵌着文化传承与人格塑造的双重使命。文化育人既是文化生命体持存与创生的基本方式,也是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核心路径,其核心旨趣在于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培育具有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时代主体。推进文化育人的具体实施,要立足其本质内涵与内在机理,构建“课程-实践-环境”三位一体的体系,推动文化育人深度融入教育全过程、贯穿社会各方面。

第一,课堂教学是文化育人的主渠道,课程体系是文化价值传承与精神滋养的核心载体,构建课程体系要契合循序渐进的育人规律与文化传承创新的内在要求。①构建系统化、分层次的文化育人课程体系,核心是遵循人的认知发展规律与文化接受规律,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各级各类教育课程,实现分学段有序推进、各学科有机渗透,同时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使其融入法治建设、社会发展与日常生活的各环节,推动社会价值共识转化为个体价值认同。②课程体系的分层建构要立足不同学段的认知特质与育人目标。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要以文化感知与价值启蒙为核心,依托语文、历史、艺术等学科载体,引导学生感知中华文化脉络、感受文化魅力,培育基本的文化认同与民族归属感。高等教育阶段的课程,要以文化深度解读与思辨能力培育为重点,开设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课程,引导学生深入把握文化精神内核与时代价值,提升文化分析、文化批判与文化创造能力。职业教育的课程,要以文化与专业的深度融合为导向,将工匠精神、职业素养与文化品格培育融入育人全过程,聚焦技术技能人才的全面发展,培育兼具专业能力与文化底蕴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实现“术”与“道”的协同育人。总之,课程体系的分层建构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

 第二,实践是文化内化与外化的关键中介,从文化认知向文化认同再向行为自觉的转化,离不开具体的文化实践。这就要立足新时代文化建设的特点,结合不同群体的年龄特点、认知需求与成长规律,创新多元化、时代化的文化育人实践载体,搭建多层次、多维度的文化实践平台,进而激发个体的文化参与热情和创新活力。①实践载体的创新,要坚守传统文化传承的根基,依托博物馆、文化馆、非遗传承基地等公共文化场所,开展非遗体验、传统节日庆祝、经典诵读、文化研学等活动,让个体在近距离接触、沉浸式体验中感受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实现传统文化的活态传承。②实践载体的创新,要聚焦革命文化的弘扬与红色基因的传承,依托革命历史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开展红色研学、党史学习教育、革命故事宣讲等实践活动,让个体在红色实践中感悟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将红色基因融入精神世界、转化为行动自觉。③实践载体的创新,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特别是要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不断推进“两个结合”,进而真正树立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丰富多彩的文化实践活动,有利于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有机结合,确保文化育人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第三,文化环境作为一种隐性的育人载体,其潜移默化的浸润作用契合环境育人的基本逻辑与隐性教育的育人理念,能够实现“日用而不觉”的育人效果,助力个体文化品格的自然生成。营造全方位、浸润式的文化育人环境,要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发力,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立体化育人环境,彰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精神内核。①学校是文化育人的主阵地,我们要打造富有文化底蕴与时代气息的校园文化生态,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校园景观、标识体系、校园活动与管理服务各环节,建设书香校园、红色校园、文化校园,让校园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发挥育人作用,实现“环境即教育”。②家庭是文化育人的第一课堂,我们要充分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文化育人观念,注重家庭文化建设,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将文化育人延伸到家庭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让孩子在家庭氛围的浸润中提升文化素养、涵养文化品格。③社会是文化育人的大课堂,我们要着力打造崇德向善、文化浓郁的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为个体提供便捷、优质的文化服务,让个体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接受文化熏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合力。

总之,从整体性的顶层设计到具体的“课程-实践-环境”三位一体机制的保障,构成文化育人的体系。文化育人的系统性特质决定了文化育人的推进要构建全社会参与、人人参与的制度化、常态化的协同育人机制。

(编辑:邓莉萍  审核:陈江进  终审:刘慧)